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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销售商务平台违章处理办法
1、
会员违约指按照本销售平台的交易规则,已经达成交易,会员间不签约,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
2、 会员违规指会员违反《吉林通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电子销售商务平台会员协议》中的规定、规则的行为。
3、会员违规时,将视情节和后果的轻重予以警告、罚没保证金、取消会籍等处罚,并暂停相关的交易或服务。必要时,将向司法部门举报或起诉。
4、所有违规的处罚将在本销售平台予以通报曝光,并直接影响会员的资信度。
5、当会员发生下列行为时,本销售平台将对会员予以警告。
5.1、会员提供的信息不正确、不真实或无效;
5.2、会员提供的交易或信息违反商业道德或社会伦理;
5.3、无法核实或鉴定会员向本销售平台提供的任何资料;
5.4、本销售平台相信会员的行为可能会使会员、本销售平台用户或通过本销售平台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客户发生任何法律责任;
5.5、
过失发布任何含有病毒或其他有害内容可能会影响本销售平台网站的性能或会损害、干扰、截取、占用系统数据、信息或资源的材料;
5.6、交易达成而拒不签约的会员责任方。
6、 当会员发生下列行为时,本销售平台将中止会员的资格。
6.1、 从事涉及本销售平台的诈骗活动;
6.2、
本销售平台及其关联人士、承包商、代理人和雇员因会员在本销售平台进行任何交易的原因, 包括 ( 但不限于 )
在交易中心出售的货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的规格或违反保证的原因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指控、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损失
。会员拒绝对本销售平台及其关联人士、承包商、代理人和雇员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6.3、 交易达成,会员的责任方拒绝支付约定的佣金;
6.4、
会员提供的交易信息非法或进行非法的交易;
6.5、
故意发布任何含有病毒或其他有害内容可能会影响本销售平台网站的性能或会损害、干扰、截取、占用系统数据、信息或资源的材料;
6.6、
会员利用任何设备、程序恶意破坏本销售平台网站的软件和功能、扰乱或试图扰乱交易的正常运作;
6.7、
会员故意透露或与任何第三方共享会员帐号和密码,或者利用会员帐号和密码作出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
6.8、
故意透漏其他会员的会员帐号和密码等信息;
6.9、
会员从事任何合谋或其他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规的行为;
6.10、
会员利用本销售平台网站制造任何派生产物。将自本销售平台网站获取的任何内容进行修改、影印、分发、传送、放映、复制、出版、发布或制作用于别的网页,将本销售平台网站的内容销售及转让。上述还包括通过画面和资料库的特别处理以非法取得资料;
6.11、 披露吉林通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机密资料;
6.12、 会员资信值低于本销售平台规定的下限时。
7、 仲裁与索赔(同会员协议) 。
8、 解释与修改及其他(同会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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